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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坐在小旅馆的床上,慢慢的把已经拆开来的狙击****擦干净,然后组装成了一个小小的手提箱。
这把枪还有点来头。当年他在境内犯下案子后一路被追得很紧,狗急跳墙之下,从云南翠微山和老林子里翻了过去。云南的深山老林里是什么稀罕物种都有的,现在的老人还有关于猛禽吃人的传说,据说是一种已经濒临灭绝的凶猛大鸟,可以从半空中猛地俯冲,用刀刃一样尖锐的嘴巴切断人的后颈,然后把人凌空吊起到安全的地方吃掉内脏。九十年代一起偷渡日本案的主案犯蛇头在案发后企图从东三省老林中穿过,结果中途被这种猛禽一嘴切断了脖子,追踪而来的警察找到他时,他整个肚子就仿佛被无数刀剑划开一样,内脏全都不见了,骨骸撒了一地,一个大活人最后只收殓了三个超市大塑料袋那么多的骨骸。
金石在穿越密林的时候也遇到了这种捕食型猛禽,不过他比那个蛇头要专业,他保住了自己的脖子,并且开枪射杀了那只巨大的怪鸟。为此付出的代价就是他背部横贯脊椎的可怕创口和他当时唯一可以防身的枪。
后来他晃荡到中南亚一带,迫于生计接了几个小活儿,但是他当时重伤不愈,不敢去医院治,也没有称手的武器,结果那几年过得很糟糕。那个年代周边国家政治关系很是和谐,金石这种犯下重案的跨国杀手日子是很难过的,何况他就有本事能经常把自己搞到穷困潦倒的境地。如果不是后来被董莎招揽去了楚家,可能他早就金盆洗手去金三角种植罂粟去了。
当时董莎在缅甸边境线上的茂林中找到他,优雅而不乏血腥气味的女子,踩着高跟鞋踏进破败的草棚,首先递给他的就是这把枪。
M16A4式小口径狙击步枪,在当时几乎就是黄金都买不到的宝贝,当之无愧的枪中之王。
金石就看了一眼,拿起来瞄准,射击,子弹擦着董莎的耳边飞过,刹那间草棚外树枝上的鸟就爆成了一团血雾。
他问董莎:"你要我干什么?"
"不干什么,"董莎说,化妆精致的睫毛眉眼都不眨一下,"我们大公子很喜欢你,送你这把枪,但是他希望你什么都不要干。"
"什么都不要干是什么意思?"
"就是除了他叫你做的事之外,其他什么也别做的意思。"
金石终于弄懂了她是什么意思:"你家老板是谁?"
董莎眼底顿时有种光辉。过了很久以后金石都记得那种光芒,在这个从少女时代开始起就站在黑道权力的高处这么多年的女子眼里,那种光芒和荣耀混杂了很多复杂难以言说的东西,包括对于一个男子的爱,对于一个图腾的皈依,对于一个精神领袖的忠诚的膜拜。
她说:"他叫楚汐。"
之后又过了几年金石都没见过楚汐长什么样,他也没怎么遇见过楚家的人,唯一和楚家有联系的就是每个月打到账号上的钱和简短的命令。那些命令由楚汐亲自发出,都不伤及人命,有时是监督护卫货物出港,有时仅仅是从意大利运点儿当地特产回去香港。一种特殊的花,一瓶年代久远的美酒,甚至仅仅是一本圣经,都有可能是他要为楚汐搜寻并护送给他的东西。这些简单的任务和丰厚的报酬让他很是舒服了几年,到最近他才见过楚汐一面。
那是年初的时候楚汐有事去意大利,顺带见了他一面。两人的会面仅仅是十几分钟而已,金石从第一眼看到这个东方贵族公子的时候就敏锐的意识到自己并不为对方所喜欢。果不其然,楚汐对他说的第一句话是:
"我很不喜欢你对于生命的蔑视的态度。"
金石心想,操,遇上个教徒。
第二句话是:"人的生命是精致而优雅的,任何粗暴破坏它的手段都不能为我所接受。"
金石盯着楚汐安然的脸,心说,原来如此,这小白脸儿晕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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