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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霖端起酒盅,跟李冉碰碰,“就怕到时候你也沉迷其中,赖着不走啦!”
“不能喝啦,再喝真的醉了!”
“不要紧,前面没多远就是李老道的枕山书院,喝多了就去他那里困觉!”
温华搭话说,“我家也没多远,就在后面第三家。”
“我怕我真喝多,你小子明儿就跑了,把我一个人丢在这里。”
“那不是正好,你不是不想把我当老板,只想把我当兄弟吗?在这里都是兄弟,没有老板。”
“去你的,不管在哪里,我啥时候把你当老板了!”
“那是,哪有员工动不动就把老板豁出去的?”
“呵呵,你放心好了,到时候我跟你一起去,要命的事我挡在前面,刀山火海我背你过去,你只管把对岸的事办好就行!”
在花朝村待了两天,董霖就把李冉丢在李老道那里,带着李平和李凯回城里。
李平依依不舍,问董霖,“哥哥,我们什么时候再回来?”
“等你长大了,如果还想念这里,只要有时间都可以回来,反正开车也就两个多小时。”
这句话说得简单,可是,对于成年人却往往没那么容易,就像董霖现在这样。
“你原来不是挺讨厌村里小孩子的吗?”
李平呵呵一笑,“我发现吧,现在只要我愿意,就可以让自己变得讨那些小孩子喜欢,也可以让他们变得听话!”
董霖刚认识李平的时候,他才七八岁,董霖就是他从湖边捡回李本华家的,当时他是个孤独忧郁的小孩。
听到李平说的,董霖突然感觉,李平就像长大了一样,城里的孩子,成熟确实比村里要早很多,但那样快乐未必就能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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