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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第3页)

信封里除了钱,还有一封信。

穆静拿着信封,问弟弟:“他还说什么了?”

“他要说的都在信里了。”

每次瞿桦来信,穆静都怀疑他要跟自己提离婚。

穆静本是访问学者,到了这里,却觉得非得读一个博士才算不虚此行。她之前只有本科学历,学校组织了一个答辩委员会给她做学术测评,测评通过才正式注册成博士生。通过答辩并不困难,困难的事把这件事告诉瞿桦。她之前跟他说的是,访学结束就回国,而现在她要读博。从注册到毕业很有距离。一般本科生要想拿到美国的博士学位,鲜有低于五年的,六七年毕业也不少见。

信每次写到一半就撕掉重写。她拍了几张照片给瞿桦寄过去,照片中的她很像样,等这样的一个人仿佛是值得的。她给瞿桦写信,让他等她两年,两年之内她拿了博士学位就回去。如果两年后她不回去,到时他想离婚想怎样都行。她让瞿桦给她寄一张小照过来,她想看看他。

在美国两年拿到博士学位,简直是痴人说梦。可她不能让瞿桦多等,因为他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想过正常的婚姻生活。他对她好,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子,不是因为她是方穆静,而法律允许他离婚再换一个妻子。

和信寄去的还有她给瞿桦订的神经科学杂志,瞿桦需要了解国外其他同行在做什么。她等来了瞿桦的回信,瞿桦没说等她还是不等她,但是按照她的要求给她寄来了一张照片,照得远不像她那么正式,好像刚出了手术室随便照的。她把他的照片贴身带着。

这之后,穆静把自己写的日记连同她订的神经科学杂志寄给瞿桦,她在日记里写,某天,她穿了一条宽松的裙子,有风吹过,裙子贴上来又被风吹开,很像瞿桦在抚摸她,那感觉很好,以至她特地走慢了些,为的是把这感觉延长得更久一点。这些话当着瞿桦的面完全说不出,然而写在信里却完全不觉得难为情。为了重温那感觉,她还买了一件同材质的衬衫。

她没告诉瞿桦,衬衫是她在跳蚤市场花一块二买的,这个价钱对她来说还蛮贵,她之前穿的二手小号男式衬衫只要五毛钱。她一天有十八个小时都用来学习,可她还要挤出时间来熨烫衣服,她攒了一堆小问题在熨衣服的时候思考,她的衬衫没有一个皱褶。不知情的人以为她的衣服很贵。学校里不乏追求她的人,其中一个是橄榄球队四分卫,很受女孩子欢迎,年纪比她小很多,这个男孩子对她全是误会,不仅误会了她的年龄,还误会了她的身份。穆静懒得解释其他,对着那双蓝眼睛只说自己已婚,她的丈夫是神经外科的医生。她只能欣赏某一类东方人的脸,瞿桦如果不是长的符合她审美,她一定要花许多时间来说服自己嫁给他,而当时好像没有什么思考就答应了。她当时简直全方位的需要他,她痛恨那样一个开场,她在没有任何选择的情形下选择了他,把“她选中他”这件事弄得一钱不值。

她每天把零散的心情写下来,都是在吃饭的间隙写,不只是修学分写论文,她要做的事情太多,做不到抽出专门的时间写信。集多了就给他邮寄过去。她没写别人追求她的事,别人无论真心还是假意,拿来当做炫耀的资本,都太没品,而且瞿桦并不是那种男人有些男人虽然会吃醋,同时也会把他人追求自己的妻子当作一种荣耀。瞿桦不是这样,如果她信里特意写这个来标榜自己身价,瞿桦估计会看不起她,觉得她无聊。

一并寄过去的还有杂志。订杂志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但她从没在信里说过,说了像邀功一样。也怕瞿桦非要给她订杂志的钱。她不想两个人分得那么清。

瞿桦到底还是把订杂志的钱给了她,还给多了。

穆静展开信,她先是不敢看,一行行看下去不禁微笑。

第138章

方穆扬从机场直奔父母家。临走前他让费霓搬去和他的父母一起住,不仅能彼此照顾,平常费霓也不用操心伙食。他到家穿的还是那件他自己涂鸦的T恤,老方看见了T恤背后儿媳的名字,跟没看见一样。他不习惯大惊小怪,只是有些羡慕逆子年轻,这种事儿子做就很合适,他要做了,就有些为老不尊,很影响他的名声。老方现在在儿子面前沉默了许多,也骄矜了许多,社会太需要他,逆子不想听他便把话留着,说给别的青年听,反正他有的是听众。他只把话说给想听的人听。当然,如果逆子开悟求他指点一二,他也是很乐意的,毕竟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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